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为了缓解附件Ⅰ国家由于减少和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给国内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压力,促进先进的技术和资金向非附件Ⅰ国家转移,而在《京都议定书》中设立的一种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实施该机制下的CDM造林和(或)再造林(AR)项目,能为我国的林业建设带来额外的国际资金和环境友好技术、促进我国林业发展的机制创新、促进项目周边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培养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有助于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由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在全球正式生效。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是一部限制世界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法案。它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同时规定,包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可自愿制定削减排放量目标。在此后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则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2003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